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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覺得人生沒有必要有結婚的存在,「合則來不合則散」的道理老是在自己腦袋轉來轉去的;我不相信永恆的愛情,只相信若兩人堅守彼此承諾,這樣兩人的生活或許會場久些;不過能達到一輩子相知相守,那就真的得靠智慧跟耐心了。

我自認自己沒這般智慧與耐心,所以一直沒有那種「三十拉緊報」的那種不安感(也過了拉緊報的年限~),反而驚慌自己若是要把投入的一輩子於一個人身上,這應該算是人生最大的挑戰吧。

換言之,覺得愛情與婚姻的結合像是一碗排骨湯麵,怎也不知自己把愛情跟婚姻與油油膩膩的湯湯水水結合;愛情對我來說就是湯麵裡的主要大排骨,排骨湯麵吸引人的精華就在排骨,吃了排骨剩下就得把麵慢慢地喀完。

倘若我只愛啃排骨,在吃完排骨後、面對湯麵的同時,我就得細細思量,這剩下地湯湯麵麵是我消化得完的餐食嗎?還是或許就推給別人去回收了?或許也因此的混亂想法,或許有些人覺得婚姻是下半生的人生,而我卻覺得結婚就是下半身的契約,若兩人願意對彼此保有承諾,那結婚這契約代表的是什麼?

愛情中,雙方彼此都會對方有所希冀。要求永恆不變心是難求的索價,但是至少在相守的一刻,彼此若能專心以對,將來愛不愛都是將來的事,炙熱的愛情都會消退,但在相守的那段期間,所謂彼此地忠實承諾,可說是最有重量、最有影響力的。

今天抽了一下午看了本言情小說,不僅把自己灰色的世界整理了一下,雖不至於讓自己平靜的心波瀾洶湧,但多少還是起了漣漪;不過還不會產生莫名的心情歌誦愛情的魔力。淡淡地審視自己的內心,意識到自己又是在一個的陰雨暗沉地午後,無病呻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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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4ali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