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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末與兩位設計人員同事聊到設計與創作理念,一個資深設計執導深刻感嘆由於現在設計軟體工具充斥,大夥兒都似乎以自己能運作設計軟體,展現一完整成品而能自居設計者;但他提到一個關鍵性的分歧來表示設計師的能力與品質──創意,來別以區分什麼是設計人,什麼是創作人。換句話說,就是畫家與畫匠的差異。

資深同事提到他上週在倫敦帶領一設計團體做成品展現,有一個年輕小伙子不能理解為什麼他們設計人員的薪水與創意設計執導的價錢有極大差別(時薪約15至25鎊差異),且資深執導人員又非能在設計工具軟體的運作或是電腦軟體的多樣化拔得頭籌。小伙子認為只要精通幾項設計軟體,很多令人讚嘆的成品就可以呼之欲出,甚至是變化萬千;於是,同樣都能成就一項成品,為什麼彼此的薪水會有此極大差別。

設計執導便提到這種想法是普遍新思想,他說過去在電腦未能大眾化時,報章雜誌或很多大型平面設計廣告還是能在推出市場的同時,受到廣大回應;不管是推陳翻新,還是獨創領導潮流,都能非利用電腦的運作來展現一理念;他提到電腦只是一精密的工具儀器,別被工具領導理念。只是過去的是由專業人員來執行,現在由於電腦軟體與應用工具的價格普遍,大家都有機會自己做設計,但這並不能代表設計的成品優劣好壞。他提到在業界,設計分類不同,在Creative art designer(創意藝術設計)& Art designer(藝術設計)可以表現出工作項目的不同。

其實「創意」是一個很抽象的名詞,但是這些創意設計者,可以把理念落實,用一種可以令人印象深刻的方式表示,讓觀看接收者可以在第一時間接受到訊息,而非用一種很譁眾取寵卻不知所以然的成品來表示理念。(我想這位資深執導走的是寫實應用派,但是業界裡還是有不少走印象派,但印象派賴以呈現作品理念我就不理解了。)而藝術設計者可以仿創意人員的作品,再次修改編排,走的就是工具應用下的成品呈現。差別便是一個為理念呈現,一個為技術展現;而雙方的價碼落差就是「創意」,還有「視覺接受度」。因此創意執導可以提供的是理念,而設計者可以把理念展現。

這讓我同時想到過去自己創作的電腦繪圖與動畫展品,從十多歲就用電腦繪圖到現在,很多都是在滑鼠功(非繪圖板)下的成品,當初對電腦還很懵懂時刻,就已經用電腦繪圖軟體做了不少小遊戲的動畫與漫畫平面。翻著過去的創作,朋友常很驚奇的問:「創意從哪來?」很多都似乎在彈指之間就出現的創意,不過靠著這些簡單的卡通創意,倒是替我掙了不少銀兩。所以他的一番話,讓我重新審視『創意』這一抽象思想;到底是創意領導工具,別讓工具領導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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