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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上網讀了一些歸納(inductive)與演繹(deductive)的思考方式,以前學方法學時,就在歸納跟演繹這界線上有點模糊不清到底自己是走歸納還是走演繹的思考方式。上了Research Methods Knowledge Base看了一些研究方法跟過程,覺得還挺有趣的。

其實歸納跟演繹方法,就傳統的方式來解說的話很簡單;演繹(deductive)的思考過程就是將一般事件解釋推演到很細緻的過程(general->specific),而歸納(inductive)就是把很細的東西最後分類總結成一種說法(specific->general)。

當然當代說法也有用不同的另種說法
表示歸納與演繹的方式剛好與過去傳統的說法恰恰剛好相反,如(參考http://www.iep.utm.edu/d/ded-ind.htm

另種當代說法的演繹方式
王家的三名成員:小胖,小明與小麗。
小胖有帶眼鏡,
小明有帶眼鏡;
小麗有帶眼鏡。
所以王加的成員都帶眼鏡。

這過程就是specific->general。

另種當代說法的歸納方式
過去的紀錄表示台北五月都下大雨,
因此今年台北五月也會下大雨。

這過成就是general->specific。 傳統的演繹思考方法解釋

不過,過去單純的邏輯兩方法:歸納演繹的方法來作研究。演繹的方式除了之前說的(general->specific),還有種說法就是總體到細節,由上層推到下層的到三角方式的一種方法。我們從一個有趣的議題簡單的用一種說法表達,然後漸漸細部推演,建立假設,然後再來驗證自己的假設是否正確;藉由縮小範圍的假設後,我們再來藉由觀察看看是否可以說明當初的假設;這方法或許可以讓我們利用具體測驗方式,獲得資料驗證來得到具體的結果,就可以知道自己的當初的說法是可行還是不可行的。

演繹的過程可以用以下的方法說明
Theory--->
-------------Hypothesis--->
-------------------------------Observation--->
--------------------------------------------------Confirmation

傳統的歸納思考方法解釋

不同於演繹解釋方法,歸納就是(specific->general)藉由細節瞭解進而一步到總體判斷;換個說法可以說是自下而上的一種方法。首先就是利用細部觀察的方式跟測量方法來找出一個組織模式跟規則,然後用有系統的方式來建立一種測驗性的假設說法,利用這假設來探究,最後建立出一種總體的結論或學說來解釋一開始的問題。

歸納的過程可以用以下的方法說明
------------------------------------------------------------------Theory
------------------------------------Tentative Hypothesis--->
----------------------Pattern--->
Oberservation--->

在研究過程中,邏輯演繹或是歸納是很不同的整理方式。歸納解釋就本質來說,算是在研究的開端用一種開放式的探究方式;而演繹解釋又是用一種比較縮小範疇在探究本質,為了就是在測試確認原始假設。

即使有些特定的研究看起來似乎是一種演繹方法,就是利用實驗設計來證明假設且獲得結果,不過大部份社會學研究過程都涵蓋歸納與演繹兩種方法,用這兩種方法同時處理一個研究。事實上,在一些有限制的實驗上,研究學者往往在觀察後,建立模組與規則時,同時也建立了新的學說。

研究方法網站:
Social Research Methods
Deductive and Inductive Argu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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